售台巡防艦 眾院再推法案設時間表
2015/12/10 08:29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9日專電)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今天通過「台灣海軍支持法案」,要求總統就除役軍艦移轉台灣設定期限,法案通過30天內,須向國會提出。
美國國會於2014年底通過「軍艦移轉法」,當中包括4艘除役軍艦移轉至台灣,總統歐巴馬也正式簽署;不過行政部門至今仍未通知國會將對台出售派里級巡防艦,眾院外委會9日再度通過4154號「台灣海軍支持法案」,要求總統對移轉設下期限。
法案由共和黨籍的外委會主席羅艾斯(Ed Royce)與民主黨籍眾議員薛曼(Brad Sherman)跨黨派共同提出,要求總統就對台軍艦移轉提出時間表。
法案規定,全案生效30天內,總統須依據「軍艦移轉法」中的第102項,向國會適當的委員會提交非機密性的日程規劃。
羅艾斯表示,行政部門至今仍未告知國會對台移轉軍艦的意向,台灣擁有軍艦對提升防衛與確保台海安全至關重要;軍艦移轉計畫已延遲1年,造成不必要的倒退,也使得雙方海軍計畫安排變得複雜,美方應承諾強化美台夥伴關係,但這件事拖得太久。
距離上次歐巴馬政府對台軍售時間已超過4年,美國國會高度關切兩岸軍力失衡的發展,主動以法案推動除役不久的熱艦轉售台灣,但行政部門遲遲未通知國會移轉時間。
不過媒體近期報導,歐巴馬政府可能於下週提出對台軍售包裹,當中包括飛彈巡防艦。10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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