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准跳舞酒吧 有淫穢即打擊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德里16日專電)印度最高法院昨天裁決跳舞酒吧可以營業,但允許當局只要發現「以任何表演形式呈現一絲絲淫穢猥褻意味」的服務,立刻給予打擊。
「印度人報」(The Hindu)今天報導,印度最高法院對孟買所在的馬哈拉什特拉(Maharashtra)省政府取締跳舞酒吧,裁定跳舞酒吧和提供類似服務的飯店仍可維持營運,並同意以禁止跳舞酒吧保護婦女安全的方式有替代方案,存在爭議。
但印度最高法院也給予當局自由打擊不當表演的權力,當酒吧等場所被發現有「任何表演方式呈現一絲絲淫穢猥褻意味」,就可以立刻打擊這類表演。
馬哈拉什特拉省議會2014年7月規避最高法院2013年以「跳舞是基本權利」允許跳舞酒吧存在裁決,要求大舉取締跳舞酒吧,導致這些在酒吧跳舞的女郎因失業而陷入赤貧或被迫從事賣淫。
報導認為,印度最高法院上述裁定,讓這些陷入赤貧或被迫從事賣淫的跳舞女郎鬆了一口氣,終於又可以從事酒吧跳舞的工作;同時,裁決也給了當局權力,禁止任何形式的淫穢,以保障婦女尊嚴。
跳舞酒吧在印度是指酒吧、擁有販酒執照場所及飯店等,由穿著得體的女性在男性顧客前提供跳舞的服務,舞者通常藉此表演獲得一定金額的小費,酒吧也因此獲利。
不過,馬哈拉什特拉省政府2005年以「腐蝕青年心靈,易滋生賣淫和毒品交易等犯罪」為由,下令關閉孟買轄內所有跳舞酒吧和類似場所。
在馬哈拉什特省政府頒布禁令前,據統計約有近10萬名女性受雇於省內1400多家酒吧從事跳舞工作,而孟買更是這些女性工作的集中地點。
但隨後跳舞酒吧等相關業者發起抗議與請願,並以保障人身自由與就業自由等控訴此舉違憲,印度最高法院在2013年7月16日宣布,允許孟買境內被禁跳舞酒吧重新營業,也允許業者申請許可證經營此類酒吧。10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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