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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爭議管轄權 仲裁庭年內裁決

2015/7/14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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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14日專電)菲律賓政府提出的南海仲裁案,聯合國常設仲裁庭表示將於年內決定對案件有無管轄權。此外,為求公平,仲裁庭也給予北京1個月的時間回應菲方論述。

聯合國常設仲裁庭於7月7日至13日在海牙就「菲律賓Vs.中國」案舉行口頭辯論,程序結束後仲裁小組透過聲明表示「將儘快就管轄權及受理資格作出裁決,預料可於今年結束以前出爐。」

聲明說,如果仲裁庭確認對菲國「全部或部分訴求」具有管轄權,將繼續就事證及法理依據展開聽證。

這意味著,仲裁庭可能受理菲國提出的全部訴求,但也可能駁回其中一部分。

這些訴求包括:北京無權在南海行使「歷史權利」;南海九段線毫無國際法依據;大陸用以索討南海權利的島礁僅為礁石或低潮凸地;北京在南海干預菲國行使主權及管轄權之舉已違反UNCLOS;大陸的造島工事已破壞區域海洋環境。

仲裁庭聲明提到,菲律賓必須於23日以前,就仲裁庭的提問作「進一步的書面回應」。

菲律賓與中國大陸的南海糾紛已長達20年之久,馬尼拉於2013年1月把與中國大陸之間的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北京拒絕參與仲裁程序。

但仲裁庭強調將給雙方充分表達立場的機會,因此會把辯論聽證的文字記錄傳給菲陸雙方,並准許北京於8月17日之前就辯論內容作出「書面評論」。1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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