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賭場款項 星椰漿飯少東入窮籍
2015/5/9 11:41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9日專電)新加坡知名椰漿飯少東王文仁由於積欠濱海灣金沙近新幣30萬元(約新台幣690萬元)訴訟費和利息,遭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定破產。
王文仁於2010年5月在金沙開立戶頭,並存入新幣10萬元(約新台幣230萬元)現金,成為豪客俱樂部的御匾會(Paiza Club)會員。
他向賭場賒借新幣100萬元(約新台幣2300萬元),但後來只獲得新幣25萬元(約新台幣575萬元)。王文仁在幾天內輸光這筆錢。
新加坡高等法院2013年8月判決金沙勝訴,王文仁也繳還積欠的新幣24萬餘元(約新台幣552萬餘元)賭債。
不過,王文仁卻仍拖欠金沙訴訟費、從2010年8月累計的每年12%利息共計新幣29萬8355元(約新台幣682萬2165元)。
根據新加坡法律,凡拖欠款項至少新幣1萬元(約新台幣23萬元),可被法院裁定破產。
金沙因此透過依萊雅斯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聲請裁定王文仁破產。高等法院受理後,判決王文仁「入窮籍」。
王文仁積欠新幣24萬餘元(約新台幣552萬餘元)賭債訴訟,也是新加坡兩家賭場從2010年開業以來第一起的追討積欠賭債訴訟案。10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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