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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網路霸凌 星祭出防止騷擾法

2015/4/2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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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23日專電)新加坡網路中不乏出現霸凌言論,新加坡國會去年通過「防止騷擾法案」,納入網路騷擾或霸凌等條款,即使加害人在國外也比照適用,被害者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根據非政府組織「觸愛網路健全服務」調查,每4個中學生中就有1人網路霸凌過同儕;每3個中學生就有1人被其他人網路霸凌;小學生每5人就有1人曾被網路霸凌。

新加坡曾於2011年發生一起緬甸女學生自殺案例,這是新加坡首起因網路霸凌自殺案件,這名女學生由於要和男友分手,結果遭到男朋友在臉書以負面言詞霸凌。

另外,上周末新加坡萊佛士女子中學的一名學生稱受不了同學網路上霸凌而退學,她家人因此控告校方,不久之後另一學生也向媒體透露自己也受到同樣的霸凌。

新加坡原有法律對騷擾定義較為模糊,新加坡去年通過「防止騷擾法案」,網路欺凌被害者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防止遭不肖分子加害。

根據法令規定,網路欺凌被害者透過保護令防止對方繼續騷擾,也可要求移除網上的騷擾內容。

另外,新加坡為網路安全,今年4月成立「網路安全局」(Cyber Security Agency),統籌電力、運輸、電信等10個重要產業的監管工作。通訊及新聞部長雅國(Yaacob Ibrahim)負責督導網路安全業務。1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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