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魏如昀違約 動靜音樂求償500萬遭駁回
2022/9/27 17:11(9/27 17:3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經紀公司動靜音樂提告指歌手魏如昀沒依照合約參加安排的演藝活動,使公司受損,又片面終止契約損害公司聲譽,應賠償新台幣500萬元。地院今天認定公司主張無理由,判魏免賠。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魏女確實有出席公司在民國108年安排的演唱活動,沒有違約。至於魏女在網路貼文,「謝謝動靜音樂合作與栽培」等文字,並沒有提及足以影響公司聲譽事項,並不構成違約,公司求償500萬元,並無理由,判決駁回,魏女免賠,全案可上訴。
此外,魏女在另案主張,她與動靜音樂製作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8月29日簽訂合約書,約定自107年8月31日起至112年8月30日止,由動靜音樂獨家經紀、管理、進行她的全世界之演藝娛樂及音樂事業,但是公司未提供完整帳務資料,她後來才主動終止契約,興訟請求確認雙方合約關係自108年9月22日起不存在。一審及二審均判魏女勝訴。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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