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定讞 張作驥:司法不公
2015/3/11 18:58(3/11 20:45 更新)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1日電)導演張作驥被控性侵案定讞,最高法院判刑3年10月。張作驥透過海鵬影業總經理姚經玉表示,「司法不公,法官曲解他」。
張作驥被自稱女編劇控訴性侵,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海鵬影業總經理姚經玉轉達張作驥回應,張作驥今天下午得知判決後感到很訝異,「從事件發生以來,張作驥一直認為會打贏官司」,且從事件發生以來,法官都未傳喚張作驥提供的證人,且一直曲解張作驥的意思,讓張作驥對台灣司法感到失望,也認為這項判決不公。
姚經玉指出,今年2月他和張作驥一起帶著最新最品「醉‧生夢死」到柏林影展「電影大觀」放映,當時張作驥的背痛問題就很嚴重,期間還痛到無法赴約,證明他的背痛問題很嚴重。
姚經玉表示,張作驥現在心情很亂,晚上會再和律師碰面,原本張作驥表示有新的劇本要著手開始寫,但現在判決突然定讞,可能手邊的工作都要全部停止,但仍認為司法很不公平。10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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