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李炳憲案 兩被告遭判刑
2015/1/15 13:08
(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15日專電)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法庭今天對演員李炳憲遭勒索案宣判,以恐嚇罪分別判處被告金姓歌手(21歲)和李姓模特兒(25歲)有期徒刑1年和1年2個月。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此前,在案件最終審理時,檢方求刑2人有期徒刑3年。
法院表示,從被告之間往來的短信內容來看,難以說是李姓被告是因對方(指李炳憲)提出分手後感到遭背叛而一時衝動決定索要錢財,李姓被告的犯罪動機為獲取錢財。
法院表示,被告和受害人的主張完全相反,但從雙方往來的短信內容來看,李炳憲表現出了可能讓對方感覺到自己被喜歡的態度,李姓被告反而對李炳憲沒有很大的興趣。李姓被告多次迴避了李炳憲希望見面的請求,未顯示出對李炳憲的愛慕之意,只有當雙方感情相似時,才能定義為戀人,因此不能說兩人是情侶關係。
法院還表示,但李姓被告一直在案件調查和審理過程中主張自己和李炳憲是情侶關係,損害受害人名譽。但考慮到被告未散播不雅影音,且李炳憲也對此事件發生負有責任,因此作出如上判決。
金李二人涉嫌於去年7月與李炳憲喝酒時用手機拍下李炳憲的「不雅影音」,之後向李炳憲勒索50億韓元,並威脅稱若不給錢就在網上公開影音。李炳憲於8月28日報警,2名嫌疑人被捕後遭起訴。10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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