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苗栗議員陳光軒酒駕累犯 民進黨祭停權3年處分

2025/1/24 13:36(1/24 15:0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圖)113年8月酒後駕車追撞前車遭法院判刑。民進黨苗栗縣黨部24日指出,從判決內容得知陳光軒為累犯,縣黨部評議委員會決議予以停權3年處分。中央社記者管瑞平攝  114年1月24日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圖)113年8月酒後駕車追撞前車遭法院判刑。民進黨苗栗縣黨部24日指出,從判決內容得知陳光軒為累犯,縣黨部評議委員會決議予以停權3年處分。中央社記者管瑞平攝 114年1月24日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去年8月酒後駕車不慎追撞前車遭法院判刑。民進黨苗栗縣黨部今天指出,從判決得知他非初犯,而是一犯再犯,縣黨部評議委員會決議予以停權3年處分。

陳光軒於民國113年8月22日在頭份市駕車不慎追撞前車,警方到場發現其酒測值達0.32mg/L(毫克/升)超標,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苗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若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可上訴。

民進黨苗栗縣黨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根據判決內容揭示,陳光軒先前有1次酒後駕車緩起訴處分紀錄,得知陳光軒「並非酒駕初犯,而是一犯再犯」。

縣黨部指出,基於民進黨對「酒駕零容忍」原則,依過往案例,陳光軒應被開除黨籍;但鑒於多年來陳光軒對民進黨及苗栗地方民主發展貢獻,以及案發後他積極檢討與改善態度良好,經縣黨部評議委員會決議予以停權3年處分,以示警惕,期望黨內公職人員以此為戒。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陳光軒是前駐日代表謝長廷子弟兵,因參與苗栗大埔抗爭、太陽花學運等運動而投入政壇,陳光軒已連任3屆議員,若遭停權3年,下屆恐無法再以民進黨籍身分參選。

對此,陳光軒表示,事發前一晚餐敘曾喝了2杯烈酒,沒注意到經過一夜休息,酒精仍未完全代謝。事故當下雖僅不慎稍微輕碰前車,他還是主動請警方到場處理,態度始終坦然。對於停權處分,已向中評會提出申訴請求說明。(編輯:戴光育)114012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