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大巨蛋未完成公安申報 北市建管處開罰12萬必要時斷水斷電

2024/11/5 17:56(11/8 20:1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大巨蛋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大巨蛋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5日電)台北市建管處表示,台北大巨蛋應在2日前完成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但至今仍未完成申報,先依違反建築法罰12萬元,並要求10天內申報,後續若仍未申報,加重裁罰30萬元。

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台北大巨蛋在去年11月2日取得使用執照,應於今年11月2日前完成首次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但至今尚未完成申報,已超過法定期限。

建管處表示,依建築法第77條及相關規定,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1年內,辦理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建管處指出,針對台北大巨蛋未依規定在取得使用執照後1年內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已在主要出入口張貼「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場所」告示,提醒市民注意。

建管處表示,先依違反建築法裁罰新台幣12萬元,並限期要求遠雄集團在10天內申報。若10天內逾期未申報,將加重裁罰至3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必要時將勒令停用或採斷水斷電等強制措施。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透過新聞資料說,公共安全無小事,特別是大型公共集會場所,應嚴格遵守相關法令規定,確保市民安全。對於未依規定申報的建物,一定依法處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他強調,違反規定的建物若屆期未改善,將加重處罰,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可能採取停止供水、供電等強制措施。

建管處表示,所有建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主動了解並遵守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相關規定,且應定期辦理檢查,確保建物的安全使用,共同維護公共安全。(編輯:李錫璋)1131105

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5日指出,台北大巨蛋民國112年11月2日取得使用執照,應於113年11月2日前完成首次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但至今尚未完成,已逾法定期限,現已在主要出入口張貼「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場所」告示,提醒市民注意。(台北市建管處提供)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傳真 113年11月5日
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5日指出,台北大巨蛋民國112年11月2日取得使用執照,應於113年11月2日前完成首次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但至今尚未完成,已逾法定期限,現已在主要出入口張貼「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場所」告示,提醒市民注意。(台北市建管處提供)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傳真 113年11月5日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大巨蛋外野座椅區再漏水 北市:勘查若屬實將開罰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