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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涉貪等案 宜蘭地院8/1前召開13次審理庭

2024/6/1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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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2日電)宜蘭縣長林姿妙與縣府官員涉貪弊案,宜蘭地方法院今天起一連串召開13次審理庭,傳喚證人與被告說明;若審理順利,判決最快8月出爐。

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2022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宜蘭地方法院於去年多次開準備程序庭後,今天起至8月1日將召開13次審理庭。法院今天未傳喚林姿妙。

在貪污及偽造文書部分。檢方認為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作為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240萬元。

法院今天先就被告縣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長林志揚涉「違法核准延長使用羅東98地號」案,傳喚林志揚、證人建築師事務所相關承辦人員,說明當初申辦經過。

林志揚重申,當初所收到相關申請案都有附上結構安全證明等必要文件,他就簽核上呈,無涉及貪污等不法。(編輯:李錫璋)11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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