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向賑災基金會預撥4.53億元 及時補助災民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6日電)花蓮縣政府日前行文賑災基金會,要求預撥新台幣4億5300萬元用於0403地震災後各項補助,賑災基金會昨天撥款入帳,讓受災民眾能夠及時獲得補助和支援。
花蓮縣政府今天發布訊息表示,預撥補助經費共4億5300萬元,用於各項災後補助,包括死亡賑助5人總金額300萬元;重傷賑助7人總金額70萬元;傷亡者家屬生活補助預估12人總金額900萬元。
由於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第一時間即派社工關懷陪伴,相關賑助款項將由花蓮縣政府直接撥入家屬或傷者本人帳戶。
至於地震傷者住院3日以上醫療補助預估47人,總金額235萬元,依花蓮縣衛生局提供住院3日以上之傷者名冊寄發簡訊,通知傷者傳真本人帳戶,即可依帳戶撥款。
安遷賑助預估500戶總金額2500萬元,賑災基金會安遷賑助可與花蓮縣政府安遷救助一同向村里長申請,經公所初審,縣府複審後即可撥款入申請人帳戶,但提醒申請民眾,賑災基金會安遷賑助與租屋補助只能擇一申請。
撥放生活補助費,針對住宅被張貼紅單者,預估776戶,總金額2億3280萬元;黃單戶預估1099戶,總金額1億6485萬元,以及第二類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包括紅單戶預估20戶總金額900萬元、黃單戶預估28戶總金額630萬元。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有關紅黃單戶生活補助內容,因行政院5月4日於花蓮縣政府召開0403震災復原重建專案會議,受災戶大樓主委於會議中表示,無居住事實之所有權人倘為出租人,現因房屋受損無法出租房屋,除收入受到影響外,房屋內的家電家具等財損,也無其他救助,希望考量財損因素納入無居住事實的所有權人。
對此,因賑災基金會一直未回應,縣府於5月13日再次發文賑災基金會,賑災基金會也表示會再回覆,待賑災基金會回覆最終申請資格對象後,縣府將以申請安遷救助案的資料為基礎,核撥入民眾帳戶,期望以最快速度為受災居民提供幫助和支持。
花蓮縣政府對賑災基金會迅速撥款表示感謝,受災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協助,可聯繫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救助科,電話03-8227171分機397、398、399。(編輯:黃世雅)1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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