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宜蘭首件國民法官案 男酒駕撞死人逃逸判11年

2024/5/8 19:1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8日電)林姓男子去年10月間被控在宜蘭縣五結鄉酒駕撞死女機車騎士後逃逸,成為宜蘭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地院今天判處1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宜蘭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今天下午宣判後,由地院庭長黃永勝主持記者會,審判長林惠玲及法官游皓婷、楊心希說明,另有5名國民法官列席。

宜蘭地院指出,未曾考取駕照的林姓男子,於去年10月22日凌晨4時許,酒後開車行經五結鄉親河路2段時逆向超速行駛,撞擊江姓女子,導致江女當場死亡。

林男事發後竟未下車協助救護或留下聯絡資料,也未等待警方到場處理,直接棄車徒步離開現場返家。

警方之後調閱車禍現場附近監視器影像畫面,並至林男住處查訪,測試林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1毫克。林男酒駕致人於死,判處9年6月有期徒刑;又犯肇事後逃逸,處2年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

林惠玲認為,這起案件參審的國民法官在審理時所提出的問題都有一定深度,且有條理,也很認真聆聽檢方陳述意見與當事人說法,並詳細檢視所有證據。

國民法官認為,在參審過程中確實有壓力,但可從素人角度了解審判過程,是難得且珍貴的經驗。(編輯:李錫璋)11305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犯後自首且賠償800萬 男子酒駕致死判6年8月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