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任建商砍老樹 北市文化局:非受保護樹木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1日電)台灣樹人會質疑,北市任由建商砍掉4棵老樹,諷申請樹保反成催命符。文化局說明,被砍的都是充分討論後決議不認列為受保護的樹木,沒有隱匿或黑箱等情事。
台灣樹人會、申請保護老樹居民今天聯袂在台北市木柵路一段238巷附近召開記者會,直指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對居民申請保護老樹黑箱作業,並偏袒建商,市府建管單位放任建商沒拆除執照下就開重機具到現場,粗暴砍掉4棵老樹,諷喻「申請樹保反成催命符」。
文化局以新聞稿回應,2月23日接獲通報文山區木柵路1段238巷樹木遭砍伐後,即刻派員及樹保委員會勘,就受保護樹木現場勘查後發現,受保護樹木青楓(編號4275、4276)樹體未造成傷害。
文化局說,周邊受保護樹木芒果(編號4273、4274)周邊受倒塌圍牆磚塊堆積,且影響生育棲地,造成不明痕跡,將依規定裁罰。
文化局表示,「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未含括一般未達標的樹木;此次民眾關心遭砍伐的樹木,經查均未達受保護樹木的標準,且已由樹保幹事會議充分討論後決議為不認列。
文化局指出,陳情民眾於112年5月申請樹齡鑑定,文化局6月初邀集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委員現勘了解,待資料齊備後即提報8月樹保幹事會審議,會議中就民眾提報之20株樹木比對空照圖、樹木大小等資料,決議認列11株,其產權分屬私人及市府工務局新工處所權有,文化局業已依程序造冊掛牌列管。
針對前次未獲認列之非受保護樹木,陳情民眾又於113年2月補充資料,重新申請認列,因所補充資料仍無法證明該樹存續達50年,故仍維持112年8月樹保幹事會議決議不認列的判定。
文化局強調,北市自治條例雖未有臨時受保護樹木的機制,但受保護樹採現地量測,如達標即刻為北市受保護樹;樹木保護委員會大會及幹事會會議紀錄均於文化局官網公開,並無隱匿或黑箱作業可能。(編輯:張銘坤)1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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