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桃坪土資場環評初審 專案小組建議通過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2日電)苗栗縣政府環保局今天召開大桃坪土資場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儘管自救會會前拉白布條表達反對立場,小組討論後要求開發單位修正補充意見,作成「建議通過」結論。
業者在造橋鄉大桃坪段的南港溪灌溉水源上游申設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引發造橋鄉大龍村及鄰近村民疑慮,組成自救會多次陳情抗議,今天再次召集10餘人到環保局表達反對訴求,多名縣議員到場聲援。
反大桃坪土資場自救會會長李禮爐表示,此案位於三百六坑溪水源頭,且鄰近明德水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業者購買周邊土地,以休閒農場名義開發道路、蓋下違法建物和設施,尤其申設的土石堆置場是「填埋型」,等於廢土、廢建材等廢棄物將永久埋在此地,對居民、水源與自然生態環境,恐造重永久傷害。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專員吳佳其表示,在開發案場鄰近處曾有調查到石虎資訊,開發單位應該將此地當作石虎棲地,然而環境影響說明書中有關迴避、減輕、補償對策,卻是輕描淡寫。
縣府環保局表示,針對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環境影響說明書,召開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經討論後,專案小組作成「建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
環保局表示,開發單位應依委員及相關機關所提土石方進場管制措施、地質安全及邊坡穩定之監測、預警機制、生態調查資料及保育對策等,進行意見補充、修正及應具體承諾土資場關場後之復育及再利用計畫、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提出時程、地表水監測項目,經委員及相關機關確認後,後續提交環評委員會討論。
環保局指出,開發單位應於4月22日前提送修正完成之環境影響說明書,並強調本案於環評審查過程,依規定完備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程序,由專家委員及權責機關本於專業及法令,綜整各方意見,依法公開公正審查,依環評程序嚴謹審理。(編輯:方沛清)1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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