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禮部落供山友住宿遭罰 專案輔導民宿合法化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1日電)花蓮秀林鄉同禮部落因提供山友過夜,被縣府依觀光條例開罰,族人反映山區沒水電也沒路,難達合格民宿標準,立委伍麗華協調相關單位座談,決議專案輔導,協助申請合法民宿。
大同大禮部落(簡稱同禮部落)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境內,位於清水大山等登山必經路線,去年11月因在網路招攬住宿,被花蓮縣審計室抽查發現後,發文縣府調查,經蒐證調查屬實,因沒有合法民宿登記,今年1月共7家被依發展觀光條例開罰新台幣3萬元,並勒令停業。
民進黨籍立委伍麗華接獲族人陳情,今天邀集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交通部觀光局旅宿組副組長簡瑛誼、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長楊金臻、花蓮縣府觀光處觀光產業科長陳勇男及大同、大禮部落族人舉行座談會,會後上山會勘。
同禮部落族人郭新勇指出,大家都很樂於走向合法化,但同禮部落沒有公路,只能步行到達,又沒水沒電的家屋,難以達到合法民宿門檻。
同禮協會理事長、大同大禮自救會長李慧蓮說,族人不想繼續偷偷摸摸接待山友,目前各單位都釋出善意,願意輔導合法化,因權責單位有太管處、花蓮縣府及秀林鄉公所,希望能清楚告知實際申請程序及期程,或提供單一窗口專案協助。
秀林鄉公所承諾協助民眾取得民國74年空照圖,按照空照圖範圍提供合法房屋證明,74年以後增建範圍,須向太管處取得使用執照。
太管處強調,同禮部落位於國家公園內一般管制區,在不違背國家公園目標與方針,原土地利用型態,對此區居民得依規定申請私有建物的建設「沒有特別嚴格」,會全力協助民宿合法化。
花蓮縣府觀光處指出,輔導民宿合法經營,首要是建物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取得是基本條件,同禮部落因地域特殊,會以專案方式進行,接獲申請後會安排現勘,依現場狀況簡化勘查,順利的話申請到核照1個月內可完成。
張景森指出,政府推動開放山林政策,原住民是夥伴可以協助登山發展,山區房舍基礎建設不足,不應採取和都會區相同民宿標準,建議觀光局在觀光發展條例內,能針對區域性不同,提供不同條件的申請模式。
張景森也建議各國家公園興建山屋計劃應納入當地現有原民房舍,協助修繕即可提供山屋服務,若同禮部落有結構安全鑑定、修繕等需求,希望太管處編經費協助。
伍麗華會中決議,針對大同大禮部落提供山屋服務卻面臨非法民宿的裁罰案例,近期會以專案方式協助就地合法,長期規劃,希望國家公園協助既有山上建物成為合法山屋,提供補助予以修繕,提供登山客舒適環境。(編輯:郭諭儒)1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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