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弱勢產婦 112年起可雙享生育津貼、月嫂到宅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1日電)高市明年起擴大照顧經濟弱勢產婦,生育津貼跟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不只可一起領,也能將坐月子服務折抵現金補助,「首胎最高5萬元,二三胎另依胎次補助,達6萬及9萬」。
高雄市推出全國首創坐月子到宅服務,安排專業月嫂到家裡幫產婦坐月子,煮月子餐、協助照顧新生兒和產婦等客製化服務廣受好評,但市長陳其邁為讓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經濟弱勢產婦,也能在產後有人協助好好坐月子調養身體,因此將今年坐月子到宅服務與生育津貼二擇一,明年起改為經濟弱勢產婦可以一起領,甚至坐月子服務還能折抵現金補助,預估明年有400多名產婦受惠。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說明,以經濟弱勢低收、中低收產婦第一胎為例,今年是二擇一,可領生育津貼新台幣2萬元或坐月子到宅120小時(價值3萬元),但明年起弱勢產婦可雙領,產婦可選擇2萬元生育津貼加上坐月子服務120小時、或是2萬元生育津貼加上坐月子服務折抵3萬元現金,共可領5萬元現金補助。
葉玉如說,就過往經驗來看,非經濟弱勢產婦可能因家裡有人幫忙坐月子,或是領完生育津貼後,自行選擇喜歡的月子中心去坐月子,目前二擇一仍以領取生育津貼現金居多。
社會局指出,自明年起,高雄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產婦,可併領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只要是經濟弱勢家庭新生兒的父或母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滿1年,或經生父認領登記,生父於新生兒出生當天設籍,實際居住高雄市滿1年者,皆符合併領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對象。
社會局表示,坐月子到宅服務第1胎補助120小時(價值3萬元)、第2胎補助160小時(價值4萬元),第3胎以上生育津貼提高為3萬元,坐月子到宅補助240小時(價值6萬元),陳其邁希望經濟弱勢家庭產婦在坐月子期間,能受到良好照顧,落實「在高雄生孩子真的好幸福」,正式施行日期將於近期公布。(編輯:謝雅竹)11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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