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河濱違停新制9/1上路 颱風期間未移車最高罰4800元
2022/8/30 17:06(8/30 21:0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30日電)台北市水利處表示,為提高颱風、超大豪雨期間違規停車車主自主移車意願,9月1日起,未移置車輛將依車型大小處1800至4800元罰鍰,車主還要另繳移置費及保管費。
北市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新聞稿表示,每次颱風警報發布後,市府均耗費大量人力及物力移置車輛,但每年仍有近300輛滯留車輛,針對原公告執行模式,對於颱風期間未經拖吊或經拖吊之車輛,隔日應付罰鍰、移置費及保管費總數相同,未能有效增加自行移車意願。
水利處修正公告「本市河濱公園車輛停放禁止及限制事項,平時或颱風、超大豪雨期間違規停車之處罰原則」,對未自行移車的車輛,分別處大型車新台幣4800元、小型車2400元、機車1800元;滯留車輛如經行政機關拖吊,車主需額外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9月1日起生效。
水利處河川管理科表示,修正前開罰金額分為滯留在河濱公園及被拖吊的。滯留的大型車開罰5900元、小型車3500元、機車2650元;被拖走的不分車型全部開罰2400元。
河川管理科指出,修正後的版本就不管有無拖吊,直接依車型開罰。北市地小人稠,為便利民眾使用河濱公園,停管處才開闢了停車格位提供民眾停放車輛,因河濱公園屬河川區域,依水利法相關規定,於颱風、超大豪雨期間應將相關可能影響水流的設施撤離,以免妨礙河防安全。
河川管理科說,若車輛滯留在河濱公園,被水流沖刷造成橋墩等損壞,到時候車主就不只荷包失血,還會因違反水利法背上刑事責任。
水利處呼籲,車主如接獲相關颱風或豪大雨警報,並由水利處發布疏散門關閉2小時前駛離河濱公園區域的新聞時,務必儘速將車輛駛離河濱公園。(編輯:李亨山)1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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