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棒球場經費增加 市府:賽事所需依法行政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31日電)針對竹市立棒球場工程經費增加問題,新竹市府今天表示,計畫審查時考量職業球賽所需硬體及後續加入外野結構補強、大螢幕設置等,總工程費調升至11.9億元,合於採購法規定。
新竹市政府今天發布聲明稿指出,為推動新竹市立棒球場整建事宜,竹市府民國105年以新台幣3.5億元為基礎進行興整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進行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規劃,以利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經費。
竹市府表示,在106年計畫審查時,考量職業球賽所需相關硬體工程、體育署交付需爭取中華職棒第5隊成立任務,以及地下停車場經費3.2億元等因素,所需經費調整為8.25億元,並以此作為後續工程發包招標金額。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說明,新竹棒球場工程經7次流標,後續採減項發包策略,第8次發包於108年決標後,加入外野結構補強、大螢幕、高桅燈等項目,總工程經費調整為11.9億元,變更經費並未超過總經費的5成,合於採購法規定。
針對棒球場標案評選時外部委員逾半數未出席的質疑,竹市府指出,新竹棒球場工程評選會議第8次評選會議委員組成有外聘評選委員6人、府內委員5人,當日出席外聘委員3人,府內委員5人。
新竹市立棒球場興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外聘評選委員4人,府內委員5人,當日外聘委員4人全數出席,府內委員出席3位。
竹市府表示,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考量巨額工程採購,金額龐大且複雜,宜採最有利標選擇廠商。
竹市府指出,有關限制性招標的比例,經查新竹市政府111年度1至7月工程採購案件採限制性招標比例約23%,較台北市26%低,新北市為22%、台中市為23%。
有關新竹市立棒球場點交營運部分,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表示,依建築法第70條規定,主要構造、室內隔間及建築物主要設備等與設計圖樣相符者,發給使用執照。
另外,依新竹市政府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執行要點,市立棒球場經法定監造建築師及專任工程人員簽證,並經抽驗,符合法令規定,已於今年5月完成使用執照法定程序。
竹市府指出,配合各區域與機電相關項目測試需求,市府在5月取得使用執照後隨即安排各項目測試,包含5月14日排水測試、6月13日啟動機電設備試運轉、7月15日場地壓力測試賽及中職賽務相關部門第二次會勘後進行項目微調,與委外經營商龍來公司完成各營運空間點交,比賽依中職規章辦理。
竹市府表示,新竹市立棒球場目前尚在驗收過程,相關項目包含機電設備測試、設施勘驗等,待須改善項目全數改善完成,並經改善小組同意,才會驗收付款。(編輯:戴光育)11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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