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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府徵收礦石稅訴訟爭議 議員憂影響投資與招商

2022/6/13 11:51(6/14 11:1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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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13日電)花蓮縣政府徵收礦石稅,福安礦業認為稅率太高,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其中4件判決勝訴,稅額3.2億元;縣府決定再繼續聲請釋憲。議員林源富指對企業不友善,將影響投資與招商。

縣議會今天召開臨時會,縣議員林源富、莊枝財都對礦石稅提出看法與質詢,認為縣府既然已被判輸,以新台幣3.2億元讓此案了結;否則若沒好好處理,讓企業看來,花蓮縣政府不友善,對於未來招商和投資都會卻步。

縣府代理秘書長饒忠答詢表示,「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還在財政部審查中,因條例中一些有關礦石級別稅率問題要求先和業者溝通,目前和學者專家、律師積極研究中。

饒忠指出,至於福安礦業案,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並指出不受理的理由是因為主體的關係,花蓮縣政府決定再繼續聲請釋憲,也與律師研議中。

花蓮縣政府自2009年起依地方稅法通則制訂礦石稅自治條例,最多可開徵4年,期限屆滿自動廢止再重訂。福安礦業不滿縣府2016年將礦石稅從每噸10元調漲到70元,認為超過法定上限30%規定,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其中4件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勝訴,4件的稅額3.2億元;花蓮縣政府、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共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查後,日前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的理由指出,花蓮縣地方稅務局隸屬於花蓮縣政府之下級機關,不得聲請憲法審查。(編輯:黃世雅)1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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