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中師言語辱生僅停職半年 市府:絕對依法懲處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高雄27日電)高雄有陳姓國中導師遭投訴體罰、以言語羞辱學生等不當管教情況,但人本教育基金會批評校方處分過輕。教育局說,絕對會依法懲處、絕不寬容,社會局則依兒少法開罰18萬元。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高雄市某完全中學國中部陳姓導師遭投訴打學生的頭、背、額頭及捏耳朵等,並會罰學生青蛙跳;且管教時會以「草包」、「社會敗類」、「比狗還不如」、「神豬」、「帶賽這個社會」等言語羞辱學生,不當管教行為除對學生造成傷害,也嚴重影響其他同學價值觀,但校方僅給予停職半年處分。
校方發布聲明稿表示,針對老師事涉違規情況,都已依程序辦理、聘請專家、完成調查報告書,而各委員會決議的懲處,學校均予以尊重。至於教師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也遵照規定辦理。
學校今天也召開教評會,並依法邀校外2名具有兒少及法律專長之專家學者參加。校方會後表示,經各委員充分討論、陳師列席說明,最後無記名投票表決,相關會議紀錄將由人事室簽核,經學校核准後報教育局審議。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回應,今年2月9日起已暫時停聘這名教師,5月經教評會審議通過並報教育局核准後,也予以終局停聘6個月。此外,教師因違反兒少法規定,社會局5月初也裁處新台幣18萬元整罰鍰並公布姓名。
教育局說,對不當對待學子事件零容忍,絕對依法懲處、絕不寬容。因此該名教師雖然已被停聘6個月,但等各案皆處理完結後,教育局仍將責成學校據以全面檢視其適任性後進行適法性處理。
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表示,陳姓老師行為經性平會、防制霸凌小組、校事會議調查,性騷擾、性霸凌、霸凌、教學不力等情況都有成立,但是犯行經學校分流調查、分開懲處,僅遭教評會依「性騷擾及性霸凌行為屬實」決議以停聘6個月處分,及要求後續輔導。
張萍告訴中央社記者,今年初有媒體報導相關投訴,陳姓導師班級同學卻向人本基金會反映,認為是同學做錯事、導師只是在進行管教,不覺得老師語出羞辱、進行體罰有什麼不對,可見導師行為已對學生造成相當不好的影響,且陳姓導師在2015年就已經有體罰、性騷擾的紀錄,認為不應該讓這樣的老師繼續影響學生,「讓同學認同暴力就是最可怕的後遺症」。(編輯:黃世雅)1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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