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海砂屋自治條例首開鍘 淡水2社區強制停用
2022/5/21 12:49(5/21 14: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1日電)新北市海砂屋自治條例今年4月1日上路,市府昨天對淡水區2棟海砂屋社區發出勸導函成首例,限期於9月中旬搬離,屆期未停用的住戶,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可按次處罰。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維護市民居住安全、加速海砂屋重建速度,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於今年4月1日起實施。
海砂屋一旦達到限期停止使用標準時,市府將邀請專家學者及各相關單位審查,依照建物耐震能力、抗壓強度、重建整合程度及執照申請等情形,整體考量後排定優先停用對象,後續依建築法要求建築物所有權人停止使用。
工務局表示,新北市目前列管的海砂屋尚有75件未拆除,其中達停止使用標準的海砂屋共計53案,10日召開首次審查會議,擇定淡水2棟海砂屋社區為優先執行對象,昨天發出勸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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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長詹榮鋒說,淡水2海砂屋社區預計在今年6月中旬正式進入停用程序,限期於9月中旬搬離,違者將依自治條例,處以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必要時得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停止供水、供電。
工務局強調,高氯離子建築物影響居住安全甚鉅,如社區經鑑定為高氯離子建築物,住戶應依建築法盡速協調整合重建事宜,遠離有安全疑慮的居住環境,如有需要,也可透過新北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協助重建。(編輯:方沛清)11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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