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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無合法寵物火化設施 縣府允尋合作機會

2022/5/13 12:00(5/13 12: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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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3日電)花蓮縣無合法寵物火化設施,沿用將拆除的火化設施應急,民主進步黨籍花蓮縣議員張美慧建議輔導現有民間寵物火化業者合法化,或與鄰近縣市合作;縣府說,持續尋求合作機會。

張美慧上午在花蓮縣議會質詢時表示,公部門尚未設合法寵物火化設備,建議可與民間現有寵物火化業者合作、跨縣市合作等,如鄰近宜蘭縣寵物火化推動至少10年。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陳淑雯答詢說,花蓮有3家無合法執照的寵物火化業者,只要有合法化意願,會盡力協助,目前也向新北市請教,朝現有合法、可焚化業者合作,也會詢問宜縣府是否有合作意願。

陳淑雯表示,民眾如果在路邊發現死亡貓狗,可聯繫清潔隊或通報花蓮動植物防疫所,由專人前往處理。

張美慧也詢及花縣府去年公告「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進度;陳淑雯說,目前向中央政府確認細節如罰款,草案罰款範圍為新台幣1.5萬元到7.5萬元,中央認為不能低於3萬元,仍要調整,預計最快6月修改完成送法規審查委員會審議,都在預定時程內。(編輯:李明宗)1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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