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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善款支付因公染疫補助 市府稱捐款人指定用途

2022/5/12 16:03(5/12 16: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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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2日電)台中市規劃前線防疫人員補償金,公務人員因公確診、居隔可獲補助,市議員張玉嬿指出,補助竟由防疫捐款支應,和市府所說自籌不符,中市府回應,因有捐款人指定用途。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民進黨市議員張玉嬿對於防疫捐款流向以及使用提出質詢,她表示,市長盧秀燕去年5月提出「前線防疫人員補償金計畫」,公務人員因執行公務受隔離、確診者發給慰問金,確診者新台幣12萬、隔離者3萬元,此筆經費自籌。

她指出,去年有8名市府人員因防疫公務遭隔離,慰問金共24萬元,市府竟挪用民間防疫捐款支出,「市府請客,善款買單」,市民對拿民間捐款補償公務員的觀感很差,捐款應該用在醫護、購買防疫物資、協助弱勢防疫的急難救助金。

衛生局長曾梓展說,防疫捐款收入共1億1277萬元,去年5月起勸募,用途包括購買防疫物資、醫護溫馨專案、防疫慰勞專案、長者長照失能者到府施打服務、防疫公務確診遭隔離者補助、因施打疫苗死亡個案家屬慰問金、接種禮券獎勵金等共14項。

張玉嬿表示,支持市府發放因公染疫、隔離的市府人員慰問金,但應該由市長的二備金或追加減預算來支應,別再和更需要的醫護、弱勢爭用民間捐出的善款。

衛生局透過文字稿表示,此計畫經費由防疫捐款支應,是因有捐款人指定用途,供防疫物資、設備、相關人員的慰問金及補償金等,因此所需經費由防疫捐款支應,如經費不足,會再用第二預備金或追加預算方式支應。(編輯:陳仁華)1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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