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料餐敘失態 新北原民局長:內容被移花接木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7日電)新北市府原民局長羅美菁遭爆料指稱餐敘失態,她今天表示,3年前下班與友人私下餐敘,言行沒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民眾向週刊爆料時間錯置、斷章取義、移花接木,感到心痛。
鏡週刊今天報導,新北市府原民局長羅美菁今年3月因為受到市議員質詢壓力,因此參加餐敘「抒壓」,卻在會中喝醉失態;另外,原民局業務中,泰山森林書屋換單位經營淪為蚊子館、要求弱勢原民搬出社會住宅;原民局到烏來區公所開聯繫會報,有失原民局高位階身分。
羅美菁今天發表聲明表示,感謝外界關心,許多報導內容是時間錯置、斷章取義、移花接木,針對民眾不實爆料感到心痛。正確餐敘時間是民國108年3月,當時單純是下班後好友聚會私領域,且全程言行沒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近3年來,市府團隊都在積極防疫,努力不容被抹煞。
另外,原民局關於承辦相關業務遭誤解也發布聲明表示,「泰山森林書屋」課程及圖書多樣化經營,定期舉辦親子講座、耆老說故事、行動書屋、彩繪、DIY手作等課程;因應疫情調整為線上課程,持續提供說故事服務,共辦理82場次,吸引非常多的頭號粉絲,鄰近區域的家長們經常攜家帶眷一起參與,並沒有淪為蚊子館。
原民局說,位於新店區大新街的「原住民族文創聚落平台」,辦理工藝文化策展、培育原住民創業行銷、直播與企業人才,定期辦原民工藝及小農市集,並配合疫情調整開放時間,總計舉辦72場次活動。
原民局表示,報導指稱「逼原民搬出社會住宅及挑撥族人感情」,是刻意抹黑、故意曲解法令,混淆視聽。所管轄的2處社宅,以往存在租金不(遲)繳、酗酒、環境髒亂等問題,近年租金繳交率平均已達9成,軟硬體與經營管理,已漸入軌道且精進。
原民局說,參酌住宅法、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等,於民國105年2月修訂「新北市政府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辦法」,以持續有效管理運用公共財,落實居住正義並提高租戶流動,全面照顧族人。
辦法中,明訂「原住民住宅租賃契約期限最長為2年,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不得超過6年」;每年住戶大會及續租時都會宣導及提醒,今年是第1次的6年租期到期,雙方依規定及契約辦理,於法有據。
原民局說,目前仍有約190戶原住民家庭等待依序入住原住民社宅;將全力協助到期住戶後續搬遷、並申請租金補貼、申請社會住宅。
原民局說,烏來區是原住民族自治區,有義務督導與協助業務推動、執行、合作。為讓主管更瞭解原鄉需求並帶動發展,會前往烏來區公所、新店原住民文創聚落平台或原民局舉行聯繫會報,不是只有單一在烏來區公所開會。(編輯:方沛清)1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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