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汐止2校周邊 車輛未讓行人科技執法4/1上路
2022/3/31 14:35(3/31 15: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31日電)為提升行人安全,新北市府在新店、汐止區2所學校周邊試辦「車輛未讓行人」科技執法成效顯著,明天正式上路;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先行,依法最高可處3600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分析新北市去年交通事故族群,行人即占了20%,主要肇因為汽機車未讓行人、搶越行人穿越道。
為保護行人穿越路口的安全,市府交通局去年底與警察局合作,擇定新店區大豐國小的建國路與民族路口、汐止區汐止國小的大同路2段312巷口,建置「車輛未讓行人」科技管理設備,並設置CMS及LED警示牌面,提醒車輛行經路口減速慢行並停讓行人先行。
交通局交通安全科長林碧芬告訴中央社記者,經檢視試辦期間每日違規件數,新店區大豐國小路口減少11.8%,汐止區汐止國小路口更降低45.2%,明顯有效減少車輛不停讓行人的違規情形。
林碧芬說,這2處路口的「車輛未讓行人」科技執法將自4月1日起正式上路,當系統偵測到車輛未於行穿線前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即會自動擷取違規照片及影片上傳至科技執法平台,移請警察局舉發。
至於未來是否在其他學校試辦,林碧芬表示,「會」,但仍在評估中,將根據行人數、事故率等分析是否設置。
交通局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先行,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再次提醒汽機車行經路口時,務必遵循「路口慢看停」原則,維護行人通行安全。(編輯:張銘坤)1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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