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雲林畜牧場原場擴建修法爭議 鄉民到議會陳情

2022/3/28 14:10(3/28 14:4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8日電)雲林縣議會今天審議雲林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林內鄉和水林鄉數十名鄉民到雲林縣議會陳情,盼畜牧場增建必按新法,雲林縣府回應,尊重鄉民意見,會研擬原場擴建規範。

水林鄉尖山腳社區理事長吳英貴、林內鄉重興村長張孟雲等40人在雲林縣議會門口拉著白布條、高舉反對標語,上面寫著「反對雞場擴建、保障居民生存權」「顧子孫、反污染」、「任何增建必按新法」及「現代化設備攏系騙人ㄟ」。

吳英貴表示,依據107年修訂新設畜牧場必須距離住宅500公尺、學校1000公尺以上,因有舊場要擴增建卡關陳情,議員因此提案放寬舊場擴增建,居民憂心修正草案通過後,影響生活環境;地方居民強調,任何增建必按新法。

吳英貴認為,雲林縣政府應建立總量管制措施,輔導社區內舊場遷移至新法距離的郊區,並活化現有雲林縣舊有的農牧區,採專區管理,消毒車、獸醫進駐嚴謹防疫措施。

縣府農業處代理處長蔡耿宇解釋,現行規定是針對104年7月16日前舊的畜牧場,為保障其權利給予一次擴場的機會,縣府在109年有提案加嚴原場擴建管制,而議員們所提的修正草案是以原場址不擴增牧場面積時,給予改建或增建的權益。

對於村民訴求,蔡耿宇回應,縣府尊重議員及民眾的意見,縣府會持續與相關單位研擬是否增加管制規定。(編輯:陳仁華)11103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