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檢重懲酒駕犯 2個月累計發監執行54人
2022/3/1 11:24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縣1日電)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執行重懲酒駕犯行政策,嚴正執行酒駕經法院判刑確定者,聲請易科罰金者都駁回,今年起統計到目前已發監執行54人。
竹檢發布新聞稿表示,酒駕、毒駕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確定執行案件,從嚴認定個案得否易科罰金,如果情節達難收矯正效果或難維持法秩序者,依法發監執行。
竹檢說,今年起統計到目前,酒駕經法院判刑確定,總計發監執行54人,其中刑期屬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得聲請易科罰金的執行案件,檢察官駁回聲請42人。
中華民國刑法規定,酒駕最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李明宗)1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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