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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喝春酒遭主管性騷 新北勞工局罰公司10萬

2022/2/1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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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7日電)春節過後,許多公司舉辦春酒聯誼,但有女子因遭主管以「酒家女」言語性騷擾,憤而向公司申訴卻被草率結案,改向勞工局申訴,勞工局調查屬實後裁罰公司新台幣10萬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日前接獲任職某貿易公司的業務A女申訴,在公司舉辦聚餐期間,遭主管在眾目睽睽下,以「她是我們公司最會喝的酒家女」稱呼。

勞工局表示,A女認有遭受性騷擾情事,隨即向公司申訴,豈料公司僅勸說行為人道歉,最終以主管酒後失態為由草率結案,致A女深感遭受二度傷害,憤而向勞工局申訴。

勞工局表示,經調查,這家公司未依自訂的性騷擾處理辦法成立調查小組及作成決議,且明確知道有上述性騷擾行為發生,卻未對行為人適當懲處,也未辦理相關防治教育訓練,認定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裁罰1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農曆年假後,正逢企業舉辦春酒旺季,雇主除遵守防疫規定,並避免聚餐場合因酒酣耳熱之際增加性騷擾事件發生的風險,如果發生性騷擾事件,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否則可依法裁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編輯:張銘坤)1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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