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7客運違勞基法被罰372萬 多因休息時間不足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11日電)台北市勞動局今天公布110年度市區公車勞檢結果,7業者違反勞基法,共被罰新台幣372萬元,多因換班時未給足11小時休息時間、連續工作4小時未給30分鐘休息時間而挨罰。
台北市勞動局今天召開「守護勞權 手握安全」記者會,公布110年度市區公車業者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其中,大南汽車、台北客運、首都客運、大有巴士、欣欣客運等5家業者查無違法,但仍有7家市區客運業者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金額達372萬元。
其中輪班人員更換班次間隔休息不足11小時,計有5家業者(東南客運、光華巴士、中興大業巴士、新店客運、指南客運)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也是最多業者違反的規定。
其次,有3家業者(大都會客運、三重汽車、中興大業巴士)使勞工休息時間不足,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
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例假日排定不足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各有1家業者違法。
勞動局另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發現部分業者有未安排醫師面談及檢康指導、未辨識及評估高風險族群以及未針對輪班長工時勞工採取預防疾病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2規定。
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110年度違反總條文數共計11條規定,與109年度開罰37條比起來,顯見勞動條件有一定程度改善。
陳信瑜說,勞動局在109年度底至110年度主動邀集公共運輸處、12家公車業者及相關企業工會召開座談,探討人力不足、底薪過低、薪資結構混亂及檢討班次有效性等問題,共同提出對策。
座談成果包含要求業者簡化工資結構,將底薪項目提高至基本工資、就業服務處協助專案徵才、派出勞動條件健檢入場輔導、減少較無效益路線,提早或調整部分路線末班車收班時間。
陳信瑜指出,透過多元手段改善客運司機的勞動條件,大南汽車等5家客運業者於這次專案檢查未發現違法,光華巴士及中興大業巴士也較109年度減少5項違規,改善頗多。(編輯:戴光育)1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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