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漁港修造船區BOT案徵求投資人 特許期50年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5日電)引進民間資源開發興達港,高市海洋局公告「高雄市興達漁港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民間自提BOT案」,徵求投資人開發乙種工業區土地及緊鄰水域約11公頃,特許年期自簽約日起50年。
海洋局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看好興達漁港發展潛力,目前興達港周邊共至少2家民間業者自提BOT案,其中1家業者遞件申請投資建設修造船廠及遊艇碼頭,即此次公告「高雄市興達漁港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民間自提BOT案」。
高雄市興達漁港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民間自提BOT案開發基地,包含港區臨水岸的乙種工業區「工11」、「工13」土地及緊鄰水域,共約11公頃,公共建設類別為「農業設施」,申請保證金新台幣1000萬元,特許年期自簽約日起50年。
海洋局指出,有業者提出BOT案後,海洋局會進行評估,並公告徵求其他民間投資人做為評選。除了高雄市興達漁港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民間自提BOT案,還有1家業者也在附近區域提出興建遊艇碼頭及設施BOT案,尚待評估作業。
海洋局長張漢雄說,經濟部能源局也於興達漁港設立「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海洋委員會所屬研究機構將進駐,漁港區可開發用地日漸稀少,招商案土地更屬難得的鄰水岸土地,歡迎各界投資人參與投標。
張漢雄說,希望能透過引入民間資金及民間經營的彈性與活力,以部分土地設定地上權、部分土地出租方式公告招商,開發興達漁港的漁船、遊艇修造船廠及海洋遊憩設施,提供足夠遊艇觀光服務設施及服務當地漁民漁船維修需求。
海洋局表示,高雄市興達漁港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民間自提BOT案徵求投資人,申請期限至2月7日下午5時30分,相關資訊可至海洋局網站或財政部促參司網站了解。(編輯:李亨山)1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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