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敬老金 議會各黨團:市府覆議想通過難度高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0日電)北市議會今天通過重陽禮金致送自治條例,北市府表示要提覆議。議會各黨團表示,表決條例時即超過3分之2議員同意,市府想通過覆議案難度高,提覆議案只是市長柯文哲表態立場。
台北市議會下午開定期大會,審議卡案許久「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最後以48人同意、4人反對、5人棄權通過重陽禮金致送自治條例,不設排富條款,出席議員約有4分之3投贊成票,超過覆議案3分之2的人數門檻。
台北市政府發新聞稿表示,此自治條例違反財政紀律、不符合社會福利應偏向弱勢者原則、有違法違憲之虞,反對普發重陽禮金,將於30天內提出覆議。
對此,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王欣儀接受中央社電話訪問時說,北市府要提覆議,應審慎考量,若覆議案未通過,市長柯文哲是否要下台負責,從今天表決結果,市府提覆議案要通過可能難度高。
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梁文傑指出,北市府要覆議,只是柯文哲單純表態,要讓外界覺得柯文哲堅持對的事,從今天表決結果,其實北市府應清楚,市府覆議案不太可能通過。
他說,議會大會表決自治條例時,連副市長都未列席,北市府應該早就知道自治條例會過關,提覆議案只是北市府單純表態,塑造柯文哲政治形象。
新黨黨團召集人潘懷宗表示,從今天表決結果來看,北市府提覆議案,基本上不太可能成功。
社會民主黨籍議員苗博雅說,北市府針對自治條例應展現立場和決心,今天表決過程,副市長都未到場,其他小黨議員想要求市府官員說明政策都無法,若要提覆議案,建議市府有具體行動。
依地方制度法第39條規定,直轄市政府對於決議案,若認為窒礙難行,應在決議案送達後的30天內,提出理由並送議會覆議。覆議時,如有出席議員、代表3分之2維持原議決案,直轄市政府應即接受該決議。(編輯:張銘坤)1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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