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買酒請教練記申誡 教育處長:若提申訴會成功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4日電)前台東長濱國小校長嚴政雍買酒給棒球教練喝被記申誡,引發議論。台東縣政府教育處長林政宏今天表示,當時嚴政雍如果有提申訴,應該會成功。
台東縣議會近日進行定期大會,縣議員林參天昨天在議會質詢教育處長林政宏時表示,嚴政雍因主動買酒給教練帶回飯店喝,已逾正常交誼範疇,被記申誡,但是林政宏帶團到外縣市時也有喝酒,是否兩套標準。前台東縣立委賴坤成和嚴政雍本今天也在臉書貼文質疑此事。
嚴政雍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表示,過去棒球隊出外比賽,教練會在外喝酒,他覺得這樣形象不好,且隔日還有賽程,因此才拜託教練回飯店,由他買啤酒回去飯店給教練們喝,自己並沒有飲酒。
他說,「我自掏腰包買酒送人,被教育處長認定逾越正常交誼範疇」,那教育處長帶隊執行公務期間,花人民納稅血汗錢喝酒,怎麼可以沒事。
林政宏在臉書發文表示,去年底議會部分議員想瞭解外縣市原住民實驗教育辦理情形,所以教育處邀集議員安排原住民教育參訪,最後一晚在高雄與台東縣議會近半數的議員辦理餐敘及原住民教育意見交換。
林政宏接受媒體電話訪問時表示,帶團出去難免都會有公務上的應酬,因此沒有要求不能喝酒,只要求節制飲酒。
至於台東縣政府教育處去年9月17日對嚴政雍記申誡,理由是「嚴政雍校長於109年5月12日至13日帶領該校學生參加全國棒球比賽期間,主動買酒給球隊教練帶回飯店房間繼續飲酒,已逾正常交誼範疇,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1項第6款第5目做出處分」。
林政宏對此表示,嚴政雍被記申誡是因事後以在外面喝酒處分教練,教練卻覺得「酒是校長買的」,他能理解嚴政雍是好意不想讓教練續攤,因此才買酒回飯店,「其情可憫」,但因事後卻處分教練,所以才記1支申誡。
林政宏說,嚴政雍當時可以提申訴,以這樣的處罰理由,申訴應該會成功,但是嚴政雍當時卻沒提。(編輯:謝雅竹)1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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