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普發現金2000元 領取資格、發放方式一次看
2021/10/28 21:42(10/29 14:1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28日電)嘉義市政府將於30日、31日普發市民新台幣2000元振興消費金,市長黃敏惠今天到台灣銀行點交5.3億元並慰問第一線工作人員,確認事前準備細項。
黃敏惠在民政處長劉美鳳、嘉義市警察局長黃建榮等人陪同下到台銀點交5.3億元,並慰問協助點鈔、護鈔的第一線工作人員。
黃敏惠強調,嘉義市撙節支出、善用歲計盈餘,不舉債、不排擠今年預算,與市民一起度過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難關,把2000元振興消費金送到市民手上,這不僅是紓困,也是振興地方經濟。
嘉義市府民政處提醒民眾30日、31日領取消費金時,須依照通知單前往發放所領取,又或是11月份的每週五及週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戶籍地所屬的聯合里辦公處領取消費金。若是都沒有辦法現場親領,也可以利用轉帳匯款。
另外,未成年人(未滿20歲者)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法定代理人應檢附通知單、國民身分證、印章,以及未成年人的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3擇1)。
嘉義市府民政處表示,轉帳申請表在市府官網、東西區公所官網、東西區戶政官網下載,需要利用轉帳的市民屆時請下載填寫,依照市府說明時間提供資料,辦理未來消費金轉帳作業,預計12月20日後將消費金撥款入帳。
嘉義市府建設處說,消費金2000元的發放對象是110年8月24日(含)前設籍的嘉義市民,如果逾期未領取或申請轉帳者,視同放棄,將不再發給。(編輯:管中維)1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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