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 高市府預售屋聯合稽查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9日電)為維護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高市府包括地政、消保官等局處組聯合稽查小組,發現有銷售中心未申請變更使用等缺失,涉及違規將交由相關單位依法處理。
高雄市政府8日這波加強預售屋聯合稽查,由地政局聯手消保官、工務局,以及南區國稅局前往高雄市多處預售屋銷售建案現場進行稽查。
地政局今天新聞稿表示,查核重點包括預售屋銷售備查及購屋預約單(紅單)銷售、廣告內容刊登及資訊揭露情形、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是否符合中央規定的定型化契約規範。另外,現場代銷業者執業狀況、樣品屋及銷售中心是否合法使用也在稽查範圍。
地政局長陳冠福說,這波聯合稽查發現有銷售中心未申請變更使用、代銷業者未備查委託代銷契約及分設營業處所、銷售營業員未辦理到職備查等缺失,對於涉及違規將交由相關單位依法處理。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將持續不定期針對預售屋交易熱區,或涉不當銷售手法預售屋銷售建案加強聯合稽查。
陳冠福表示,預售屋新制今年7月1日上路,業者銷售前應先將預售屋資訊及符合中央規定的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主管機關地政局備查。如稽查發現未報請備查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使用不符合中央規定的買賣定型化契約將按戶(棟)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使用購屋預約單(紅單)銷售,也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等事項,更不可以轉讓,違反規定者將按戶(棟)處1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陳冠福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前可至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蒐集建案建造執照、坐落基地、使用分區、總戶數,以及建案經備查後的預售屋買賣契約等相關資訊,切勿心急簽約,並注意紅單(購屋預約單)不得轉讓,以免觸法受罰。
另外,消保官表示,將持續稽查預售屋建案銷售,呼籲業者切勿炒作房價,一經查獲違反公平交易法情事,將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處分;民眾遇購屋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市府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與申訴。(編輯:孫承武)1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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