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9/9起不再受理空地都更 引導整合鄰地建物
2021/8/25 12:15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25日電)新北市政府表示,為引導空地整合鄰地建物併同辦理都更,108年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內,將空地都更列為不再受理對象,並給予2年緩衝期,將於9月9日到期。
都市更新處表示,新北市政府積極推動多元都市更新,目前申請量已達587案,在申請案件中,部分更新地區內的申請案空地型態,未再整合鄰地既有建築物併同辦理,有失都市更新改善居住環境的用意,並曾被未納入都更住戶陳情質疑市府漠視老公寓重建權益。
更新處表示,考量辦理都市更新正當性,避免空地辦都更情形,因此,市府在108年9月9日修正發布的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內,將空地都更列為不再受理的對象,並給予2年緩衝期間,將於今年9月9日到期。
更新處表示,9月9月起新申請案件,要求除都市更新計畫另有規定者,其餘申請案件都要檢討建築物投影比,引導空地整合鄰地併同辦理都更,創造多贏局面,不能再以全部空地形式來辦理都市更新。(編輯:李錫璋)1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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