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遙測天眼護國土 南市提醒農地違規使用受罰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4日電)台南市農業用地面積達14萬多公頃,營建署運用衛星影像遙測,篩選出不合常態變化變異點查報,有效防止不當或違法開發,台南市地政局提醒民眾勿因農地違規使用受罰。
內政部營建署近年來運用衛星影像及遙測技術協助辦理轄管範圍土地利用監測工作,透過遙測技術比對前後期衛星影像,篩選出不合常態變化變異點,通報各地方政府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現地查報,並定期追蹤查報及回報處理情形,提升執行效率。經營建署考評,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獲得內政部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計畫105年~108年執行績優單位。
地政局地用科表示,台南市農業用地共48萬2511筆,合計面積14萬594公頃,透過變異點衛星監測比對通報,可有效防止不當或違法開發,維護農業生產環境、確保土地資源永續利用。
常見違規使用樣態包括農地上興建建物、農舍擴建、水泥鋪面、違章工廠、堆置砂石、廢棄物,以及搭建違法太陽能光電設備、停車場。若為違規建物,民政局也輔導至所轄公所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堆置土石者則要求清理改善,恢復原狀,至今有不少農地恢復合法使用狀態,
地政局指出,農地經確認違反使用,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若不遵從,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等措施。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規定,農牧用地容許作為農業使用、農舍、農作產銷設施等使用。如於農地興建固定基礎農業設施,依規定向轄區公所申請合法使用;辦理特定工廠登記或申請納管,應向市府經濟發展局提出申請;申請建築執照則須向市府工務局提出申請。
提醒民眾對自己的農地使用是否合法有疑問時,先洽詢當地區公所或相關機關詢問並提出合法申請;倘有其他使用需求則應申請變更編定,以免因違規使用而受罰。(編輯:孫承武)1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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