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太陽光電補助首納社福機構 用綠金增財源
2021/3/15 13:21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5日電)高市府鼓勵私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持續開辦太陽光電補助,今年度編列新台幣1500萬元受理申請,並首次納入社福等機構,這也是協助社福等機構增加收入方式。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今天公布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補助太陽能光電設置,並說明首次開放社福、長照、安養及托育機構申請設置太陽光電。
建管處指出,高雄市自民國101年起開辦補助住宅、集合住宅及農舍申設太陽光電設施,累計至109年已設置容量1萬1062峰瓩(Kw),每年發電量逾1400萬度,相當於提供3887家戶每年用電量。
工務局表示,太陽光電屋頂的設置具有良好隔熱效果,可降低室內溫度,另經技師簽證對於提高屋頂結構安全有助益。補助金額,每峰瓩(Kw)從6000至1萬元不等。
工務局估計,一般住家屋頂如果設置9Kw太陽光電板,裝置費用約63萬元,市府補助金為5.4萬元,設置後會收購20年發電,預估回收年限為9年,屆時剩餘11年的發電將為設置者淨賺收入。
高雄市政府指出,高雄市擁有好日照條件,適合申設太陽光電板。太陽光電發電補助標準區分為獨棟、出租屋頂的公寓大廈、連續相連3棟以上及連續相連5棟以上建築物,每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20萬元,同一申請人如有多案申請補助,累積最高補助金額30萬元為限。
高市府公告補助期限3月15日至10月15日,有意願申請補助者,可洽高雄市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編輯:戴光育)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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