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1+1振興券促10億元消費產值 26日核銷截止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18日電)金門縣政府今天表示,金門「1+1振興券」已核銷金額達新台幣5.2億元,占發放金額99.49%,並帶動10億元消費產值。「1+1振興券」最終受理核銷日為26日,店家要掌握核銷期限。
因應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對產業衝擊,除了中央推行「振興三倍券」外,金門縣政府去年7月發行金門限定的「1+1振興券」。金門縣政府指出,「1+1振興券」已帶動10億元的消費產值。
金門縣長楊鎮浯表示,「1+1振興券」已帶動周邊消費產值達10億元,成效顯著,如果疫情仍然升溫,在金門縣議會支持下,縣府不排除在清明節後再次發放金門限定的振興券,初步規劃發放方法將更簡便、幅度更擴大,但詳細金額與方式仍在研擬中。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指出,用以刺激縣內短期消費經濟的「1+1振興券」,流通期限原訂為2020年12月31日,但考量商家收券後不一定立刻有時間申請核銷,因此,將核銷期限訂於流通期限後2個月,最終受理日訂在26日。
建設處表示,截至4日止,「1+1振興券」總計已受理767家商家申請2488件核銷案,累計金額達新台幣5億2612萬5500元整,占發放金額99.49%,尚有267萬6500元未回收。
建設處補充,縣政府服務人員除每週一駐點各鄉鎮公所外,每週一到週五也在金門縣政府「節能辦公室」(金門縣政府正對大門中棟,裡面大廳服務台的右側廊道第一間)為商家提供核銷服務。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處長陳祥麟補充說明,各鄉鎮公所據點最終受理日是22日,縣政府最終受理日為26日,提醒收有「1+1振興券」的商家須依時申請核銷,逾期不予受理。
建設處指出,首次申請核銷商家請先到「金門縣政府建設處/金門縣『1+1振興券』專區」下載並填寫申請書,並請攜帶已核章的票券及統一發票章(收據章)及相關佐證文件。若有疑問請直接詢問縣政府建設處工商科,電話082-326204。(編輯:戴光育)11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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