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居民戰時財損補償申請 綠委爭取延長時效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9日電)金門民眾的土地財產在戰爭時期受損常因申請補償時效已過,而無法獲得補償;民進黨籍立委洪申翰要求國防部應做好時效修法可行性評估。國防部允諾評估申請時效修法的可行性。
洪申翰金門服務處今天表示,洪申翰金門服務處在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舉辦「金門居民戰時財損座談會」,邀集國防部和金門縣政府代表、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翁明志與陳情民眾對話。
會中,洪申翰表示,自去年接受民進黨指派認養金門後,服務處與地方黨部就不斷收到民眾反映有關戰爭時期的土地及財務受到損害無法獲得補償,其中又以補償時效已過最為常見。
杜姓民眾指出,早年國軍拆除民房做防禦工事,由當時司令官胡璉出具證明,載明反攻大陸後會進行補償,但許多民眾得知補償條例相關訊息,向國防部提出申請時,卻已超過條例中的申請期限。
榜林村長楊龍傳也說,早年金門居民大多不識字,更有一部分因戰亂移居台灣而未得知補償訊息;近年他返鄉服務才發現村莊的信仰中心承濟殿早年因彈藥囤放不當炸毀,在證據充足情形下提出申請,卻因時效問題而無法獲得補償。
洪申翰表示,從民眾陳情來看,可知類似案件並非單一問題,國家訂定法律是為了幫助民眾解決問題,不能只憑一句時效已過推託,他要求國防部應做好時效修法可行性評估。
國防部訓次室副處長林繼煜表示,「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已延長一次6年,時效過後也確實也收到不少民眾申請補償,國防部後續會成立窗口收集相關資料,並進行開放申請時效修法的可行性評估。
金門縣政府民政處兵役科長王志仁表示,縣府早年為賠償申請的代辦單位,申請時效過後也陸續收到民眾申請文件,未來會收集資料轉陳國防部。
此外,林姓民眾表示,洋山村多名村民早年協助國軍執行勤務遭受砲彈攻擊傷亡,殘障只有新台幣千元賠償,死亡更只賠償萬元,賠償金額有失公允。
翁明志表示,人民傷亡或財物損害補償為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前身福建省政府代辦業務,當年補償金性質更接近慰問金,希望國防部單位能評估了解;當年戰亂補償證據保存不易,如果未來有意開放重新申請補償,應就證據證明做出合理的認證標準。(編輯:陳仁華)1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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