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道193線北段拓寬需9億元 議員批炒地皮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6日電)花蓮縣道193線北段拓寬工程含土地徵收總經費新台幣9億多元,民進黨籍縣議員莊枝財批評根本是新闢道路,還淪為炒地皮;縣府建設處表示,193線經環差討論後有拓寬必要性。
花蓮縣議會第19屆第4次定期大會今天進行縣政總質詢,民進黨籍縣議員莊枝財質詢指出,花蓮縣道193線北段拓寬計畫中,大部分都不在原路線內等於是新闢道路,且新闢路線高達6成以上是私有地,必須徵收。
莊枝財說,193線所在的新城鄉靠海邊那一片土地,只能種花生、地瓜等作物,根本不算肥沃,為徵收土地開闢道路以高價徵收,縣府如同帶頭炒地皮,難怪花蓮房價居高不下。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長鄧子榆答詢表示,縣道193線北段拓寬為因應蘇花改車流,是台9線分流的概念,消化車流、建立路網;原本193線道路有急彎、狹窄,經過環差審議,討論有拓寬必要性。
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公路總局及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人員日前會勘後,將修正資料送公路總局審核。建設處表示,依照會勘結論縣道193線北段兩期工程一併辦理,含土地徵收的總工程費為9億餘萬元,若計畫核定,經費將依中央84%、縣府16%籌措,依照比例縣府需自籌約1億4000萬餘元。
紓解蘇花公路全線通車後龐大車流,花蓮縣政府積極推動縣道193線北區南、北兩段拓寬工程,花蓮市至吉安鄉南段工程一期已完成,現正進行二期工程;北段為新城鄉三棧以南到七星潭路段。
花蓮縣政府透過公路總局生活圈建設計畫向中央申請補助經費,改善193線北段,道路長度7300公尺,路寬20公尺,含雙向二車道與慢車道、景觀綠帶及草溝等,所需執行總經費為9億多元,工程款5億9017萬餘元,用地款3億1030萬餘元,計畫期程民國109年至111年。(編輯:方沛清)1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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