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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司機開車抽電子煙 北市府:納入評鑑扣分

2020/11/5 18:25(11/5 23: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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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宛諭、劉建邦台北5日電)台北市議員楊靜宇今天質詢表示,接獲民眾投訴,指搭乘市民小巴11路公車,駕駛邊開車邊吸電子煙,公運處表示,已納入評鑑扣分,未來會再通令嚴禁這類行為。

楊靜宇表示,接獲民眾陳情,指10月19日下午1時25分搭乘市民小巴11路公車,這輛公車駕駛邊開車邊吸電子煙,影響行車安全,也妨害乘客健康,且這名駕駛為方便吸電子煙,全程未戴口罩。

楊靜宇指出,民眾隨後向衛生局舉發,衛生局卻稱,電子煙非屬「菸品」,因此公車司機在車廂內吸電子煙,未違反禁菸場所規定,衛生局無法源依據予以取締開罰。

台北市公運處長常華珍表示,本案已納入評鑑扣分,業者對評鑑成績非常重視,未來會再通令嚴禁這類行為;衛生局長黃世傑坦言,目前電子煙無法可罰,將比照教育局所訂的「台北市教育局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禁用電子煙實施要點」,發出行政規定,嚴格落實管理。(編輯:李錫璋)10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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