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蜂養雞場案 花蓮縣議會要求縣府公開撤照公文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4日電)花蓮縣政府日前寄出台灣卜蜂公司花蓮養雞場案撤照的行政處分書,不過只發給申請人,縣議員認為內容應該公開,今天經縣議會決議,縣府下午提供廢止農地容許使用案公文。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第19屆第9次臨時大會,會議一開始,無黨籍議員楊華美提出緊急臨時提案,針對卜蜂養雞場案縣府撤照後續,要求縣府應主動跟民眾說明及溝通,若涉及個資,也可提出去識別化的公文內容。
國民黨議員李秋旺指出,撤照公文縣議會有必要了解,人民團體也需要知道;無黨籍議員笛布斯.顗賚也說,民眾關心公文內容是不是實際知會要撤照,公文中涉及個資內容不提供,縣議會和民眾都可接受。
國民黨議員吳東昇則指出,尊重縣府決定,同意縣府按照相關法規,評估要不要提供公文,縣長開過說明會,議員也都知道,卜蜂不可能在花蓮繼續蓋養雞場,這都是縣長的決定、縣府團隊要去承受的責任。
民進黨縣議員莊枝財認為,撤照是要依法有據,民眾想知道縣府是用什麼理由,建議大會主席應有決議。大會主席、副議長潘月霞裁示,縣府會後應提供去除個資的撤照公文,供議員參考。
花蓮縣政府副秘書長張逸華答詢,由於行政處分涉及個資,但按照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只要縣議會或自救會聯盟來文,縣府可遮蔽個資部分,提供公文主體,但若議會決議要縣府提供,會遵照辦理。
花蓮縣政府下午5時將公文貼在議員Line群組,內文提到縣府依行政程序法,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的重大危害,廢止包括壽豐鄉、鳳林鎮及光復鄉共5件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台灣卜蜂公司計畫在花蓮鳳林等3個鄉鎮設置大型養雞場,目前已有5場取得相關執照,引起地方民眾反彈;卜蜂公司雖暫停相關建場作業,但地方陳抗沒有停止,花蓮縣政府以業者沒有充分與民眾溝通為由,宣布撤銷卜蜂已取得的各項許可執照,行政處分書已寄出;卜蜂先前已表示將提出行政訴願。(編輯:張銘坤)1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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