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犬議題受關注 花蓮議員催制定動保自治條例
2020/6/17 12:02(6/17 13: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7日電)花蓮縣議會召開定期大會,流浪犬問題受到關注,縣議員指出花蓮是東台灣唯一沒有制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的縣市,催促7個月都不見進度。縣府農業處長羅文龍說,會後再研議。
花蓮縣議會第19屆第3次定期大會,國民黨籍縣議員李正文針對流浪狗議題咬人議題質詢,認為縣府不該只是被動式捕捉、絕育後再原地放養;民進黨籍縣議員張美慧今天追問寵物運動公園、動物保護自治條例進度。
張美慧質詢指出,自上次定期會提出,東部宜蘭、台東2縣都有設置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花蓮縣府需要因地制宜的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當時縣府答詢會後討論,至今過了7個月都沒有後續;羅文龍答詢,中央動保法規目前為止還足夠。
張美慧質疑,這次定期大會不少議員提出流浪狗議題,中央法規真的足夠嗎,在七星潭熱門景點,就有不少具攻擊性流浪犬出沒,應該設置動保志工據點,針對攻擊性犬隻帶回社會化訓練,積極有效的處置。
羅文龍答詢說,若認為有需求,會再責請動植物防疫所協調,制定有關花蓮的自治條例,另外關於捕犬,屬於專業項目,也會一併規劃。
寵物運動公園部分,建設處長鄧子榆答詢說,有規劃大狗、小狗分區,除了寵物使用設施,也提供簡單清洗設備,已經設計完成,目前上網招標,若順利在一個月內決標,今年有機會順利完工。(編輯:黃世雅)1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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