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師介聘 花縣協助訴訟解決高市說合法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王淑芬花蓮縣1日電)玉里國小家長不滿高市府不適任特教老師介聘花蓮。教育處表示,校方不同意老師到任,會協助後續訴訟解決。高市則說明,依教育部函示老師非不適任教師,得申請介聘。
花蓮縣議會今天進行教育處工作報告及業務檢討議程,多名議員及縣府教育處長李裕仁都到場關心。李裕仁表示,玉里國小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已不同意陳姓教師到任,之後向教育部召開的縣外介聘委員會提案不同意陳師調入花蓮縣。對於後續處理可能衍生的訴訟問題,也許會耗費時間,將以代理老師因應。
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小特教班陳姓教師,民國107年10月遭多名家長投訴體罰不適任。玉里國小今年申請縣內教師介聘作業,提報特殊教育教師身心障礙類1名缺額,因無縣內教師申請調入該校,於是參加教育部委託台中市政府辦理教師介聘他縣市作業。介聘結果5月26日公告,引發玉里國小家長和學校抗議。
人本教育基金會與玉里國小家長10多人今天召開記者會。「人本」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說,為這名陳姓教師的種種不適任情形召開4次記者會,根源在於高雄市政府未督導不適任老師問題。一件不適任老師案從107年10月申訴至今,陳姓教師不斷轉調介聘,若非人本基金會多次阻擋,這次花蓮之後,下一次是否準備介聘到離島?
張萍表示,高雄市教育局遲至去年1月才指示學校啟動不適任教師程序,展開調查。陳姓教師就請長假,凸顯主管機關未盡督導責任,任由陳姓教師一再流竄偏遠地區學校,讓各地偏鄉特教學生及家長一再蒙受恐慌不安,等同遭高市府一再霸凌。
對於陳師申請介聘案,正興國小回應,今年3月13日函報教育局請示陳師能否參加介聘,經教育局函請教育部釋示後,教育部4月22日函復該師經審議後繼續任教,非屬教師法所列不適任教師,得申請介聘。
校方新聞稿表示,107年10月接獲特教班家長投訴,即依程序組成調查小組在108年1月24日啟動「疑似不適任教師」調查案。對於陳師在調查期間請假,學校為求調查報告周延,須詳實記錄與訪談相關人等後,才能進行相關調查作業流程。陳師請假程序無違反相關規定,且考量請假期間,學校無法進行訪談與紀錄,因此向教育局申請延長調查期限。
之後經調查雖有多項投訴事由未能成立,但調查小組綜合審查,認定違反「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第14款」查證屬實,建議依規定進入輔導期,移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審議懲處。
108年9月起陳師依規定進入輔導期接受輔導。今年1月10日經調查小組綜合評估後,採無記名投票作成輔導有成效決議,並將輔導成效評估結果呈報教育局,經教育局4月22日勉予同意解除列管。至於這學期開學第二天後迄今陳師請假中,請假事由與天數符合「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編輯:孫承武)1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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