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五十二甲濕地保育審查會 地主盼維護權益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23日電)內政部營建署今天在宜蘭召開「五十二甲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首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當地權益促進會認為,政府公告的濕地範圍過大,否則就應全部徵收,還權益於地主。
內政部營建署對此表示,政府若要徵收相關土地,在財政上有困難,會將地主們意見進一步整理後,反映給濕地審議小組,以利後續審議是否要調整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內容。
「五十二甲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首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下午在宜蘭縣政府文康中心舉行,內政部營建署派員聽取當地人士與地主們意見。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政府在民國104年公告「五十二甲重要濕地」範圍,面積約298公頃,橫跨五結鄉、冬山鄉和蘇澳鎮,鄰近冬山河流域,為北台灣重要候鳥棲地。根據濕地保育法規定,濕地範圍公告後需擬定相關保育利用計畫,因此今天特別到宜蘭聽取地方意見。
宜蘭縣五十二甲生態農事觀光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邱錫奎會中指出,針對必要性與合理性來說,「五十二甲重要濕地」範圍內,其實其中只有43公頃才是真正濕地,其它都是良田地私有地。
他表示,過去當地濕地環境在有關單位努力之下都維護不錯,如今被公告出範圍後,也沒有多大益處,反而是相關地主的土地價格大幅減少。促進會支持政府生態保育作為,建議應將公告範圍縮小至43公頃;若公告範圍仍要堅持近298公頃,也應由政府逐年徵收土地,還權益於地主。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副分署長黃明塏表示,若要全部徵收所公告的濕地範圍,需要新台幣約70億元;如只徵收43公頃濕地,也需要10多億元,政府財政有限,這方面需從長計議。
他表示,內政部營建署會將今天在地方聽取的意見進一步整理後,反映給濕地審議小組,以利後續審議是否要調整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內容。(編輯:張銘坤)10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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