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首批11家民宿獲合法登記 可參與補助紓困
2020/5/5 12:13(5/5 14: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5日電)台東縣蘭嶼因全島都是原住民保留地,建物未取得使用執照,導致島上民宿不合法,經交通部修訂民宿管理辦法和縣府輔導下,目前已有11家民宿取得合法登記,也可參與紓困專案。
蘭嶼因全島都是原住民保留地,早期無法登記私有土地,建築物因而無法取得使用執照,導致島上的120多家民宿無法取得合法登記。
交通部觀光局民國106年修訂民宿管理辦法第5條,民宿建築物設施,應符合地方主管機關基於地區及建築物特性,會商當地建築主管機關,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制定自治法規。
台東縣政府108年協助蘭嶼鄉民取得建築執照,只要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合法標準,皆可取得建築執照和使用執照,進而登記為合法民宿。
截至今年4月底,蘭嶼已有11家民宿取得合法登記,縣府今天也公開頒發合法登記證給業者,讓蘭嶼的民宿經營進入歷史嶄新的一頁。
台東縣交通及觀光發展處長余明勳表示,經過1年來的努力,終於讓蘭嶼開始有合法民宿,第一批已有11家通過,後續還會持續輔導,使蘭嶼旅宿逐漸步入常軌。
縣長饒慶鈴表示,民宿合法化後,除了能保障遊客與業者的權益,過去交通部觀光局實施的國旅補助、擴大秋冬旅遊,以及現在因應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的紓困專案,蘭嶼合法業者也都能參與並獲得支持。
饒慶鈴進一步指出,今年將持續輔導民宿合法,並且擴及至本島的山地鄉原住民族地區,包括達仁鄉、金峰鄉、海端鄉、延平鄉等等。待輔導機制逐漸成熟,縣府將選取「已輔導合法之業者」當作學習標竿,鼓勵所有業者循相同模式,只要備妥相關文件,就可以申請民宿合法化。(編輯:洪學廣)1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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