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光電案獲籌設許可 部落提訴願要求停止執行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8日電)台東知本溪出海口興建光電園區取得經濟部籌設許可,當地卡大地布部落族人今天委託律師提起訴願,請求停止執行。立委高金素梅到場聲援,批評台東縣政府粗暴違反原基法。
台東縣政府發布聲明稿表示,光電案於民國108年6月1日部落會議依照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辦法規定辦理,並經投票同意,縣府尊重部落決定。有關諮商部落程序,如部落同意時間點、部落主體部分等相關事項,皆依原住民族委員會釋示及相關規定辦理。
台東縣政府規劃在知本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傳統領域建蓋全台最大光電廠,公告及發包至今風波不斷,部落去年公投,贊成票187票,反對票173票,通過部落諮商同意。但因反對族人認為「諮商同意會議投票無效」提起民事訴訟。
未料,經濟部於今年2月11日函准開發業者盛力公司「盛力知本發電廠」籌設許可,卡大地布部落3大家族領袖經商議,今天提起訴願要求停止執行。
3大家族拉罕(領袖)表示,台東縣政府在他們的傳統領域設置光電園區,並未事先依原基法取得部落諮商同意權,而是先公告完成招標後才倉促舉辦同意權投票,違反程序正義,且投票過程出現戶數增加、委託投票等瑕疵。
他們並指出,業者和台東縣政府都沒有清楚告知設置光電是否有後遺症,只宣導有利的部分,設置光電案已經造成部落同意者和不同意者的分裂。
高金素梅到場聲援,指台東縣政府違反原基法21條的精神,強行暴力推動光電案,依法規定必須先取得族人的諮商同意才能進行開發建設,但台東縣政府先招標,再辦理部落同意權投票,明顯違法。
高金素梅當場要求出席的營建署和能源局官員,後續不得讓台東縣政府變更這塊土地的使用地目和核發營運許可。
贊成光電案的部落族人也到場表達立場,高舉標語「只能反對嗎,我同意」、「不要訴訟、不要訴願」、「部落要團結」等標語。(編輯:謝雅竹)10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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