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設廢棄口罩專用放置桶 亂丟最高可罰6000元
2020/3/31 12:30(3/31 12: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31日電)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為避免民眾隨意丟棄口罩,花蓮縣政府在火車站、賣場等人口密集處放置廢棄口罩放置桶,並派員稽查,若發現民眾隨意丟棄口罩,最高可罰新台幣6000元。
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廢棄口罩數量增加,花蓮縣環保局在火車站、公車站及計程車站牌、百貨公司、電影院、人潮聚集較多的超市、商圈、學校及民眾洽公機關等單位,張貼199處宣導圖卡,並增設37處口罩集中桶。
花蓮縣政府環保局長饒忠呼籲,使用後的口罩,將外層的接觸面對折包起來,就可丟入一般垃圾桶或廢棄口罩放置桶,若民眾隨意丟棄口罩,可以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處以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饒忠表示,除了加強宣導廢棄口罩丟入垃圾桶外,也會持續針對容易棄置口罩的地點加強稽查,目前累積75次稽查,都未發現違規狀況,呼籲民眾遵守規定。(編輯:張芷瑄)1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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