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不當照顧 南市罰24萬勒令停辦1年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5日電)台南市新親親奶瓶托嬰中心不當照顧幼兒情形,南市社會局今天依違法情節、嚴重程度裁處24萬元罰鍰,且勒令停辦1年;另對4名不當照顧工作人員處6到12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
有關新親親奶瓶托嬰中心發生不當照顧幼兒案,已由台南地檢署分案主動偵辦,台南市長黃偉哲指示社會局家防中心全力配合偵辦,昨日家防中心也主動委請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王薇君理事長與社群版主協調取得影片檔案,上午將影片證據送南檢,後續全力配合檢警偵辦。
社會局指出,14日獲報後即指派社工員調查,昨日要求業者提供全部監視器畫面以釐清真相,經查托嬰中心因連續多次知悉托育人員有不當之照顧行為,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並未依法通報,明顯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款及第4款等規定。
社會局判定情節嚴重有加重處罰必要性,依同法107條處各新台幣12萬元罰鍰,合計處托嬰中心24萬元,命立即停辦1年,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另方面社會局依掌監視錄影畫面,托嬰中心負責人、2名托育人員及1名行政人員等4位行為人都有不當照顧事證。其中蘇姓負責人、李姓托育人員及顏姓行政人員等3人因重複且多次對幼兒不當對待,情節嚴重,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97條裁處各處12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另鄭姓托育人員因不當行為較輕微則處6萬元罰鍰。
社會局已針對托嬰中心幼兒及其家庭進行訪視,提供關懷訪視服務,後續也將對幼兒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必要時將媒合心理諮商輔導資源協助。托嬰中心勒令停業後,相關兒童就托權益,也將盡力協助家長轉托事宜及媒合托育資源,並且對負責人經營的另家托嬰中心,進行檢視監視錄影畫面,確認平日照顧情形。
黃偉哲則表示,絕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指示社會局追究到底,並與檢方積極合作調查。對於托嬰中心有疑似保母或教保人員對於幼兒有粗暴的動作,絕對追究到底,並在合於法律規定下以最快的速度裁罰,確保兒少最佳利益。(編輯:黃世雅)109022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